“近些年离婚率在不断的上升,很多夫妻离婚是一种冲动,离婚后又觉得后悔。因此今年民法典关于离婚这一方面就增加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只要在冷静期内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申请撤销离婚手续。下面介绍民法典后离婚不易,增加1个月离婚冷静期的相关内容。”
一、民法典增加1个月离婚冷静期
第一次申请离婚登记,一个月之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要是这一个月之内其中一人反悔,原来达成的离婚协议算作无效。实际上,就是用法律的形式,赋予决意离婚的人一个月的冷静期。
二、立法强制给离婚设置“障碍”可行吗?
在婚姻自由的今天,法律也不能强制的给离婚设置”障碍“,这样只会更加激化家庭矛盾,如果要设置离婚冷静期,应该在此基础上更加细化。30天的离婚冷静期可以适用于冲动离婚的,闹脾气离婚的。但对于婚姻中出现的原则性问题,比如家暴、出轨、赌博、吸毒或者对家庭不负责任、感情已经已经完全破裂的夫妻不应设置冷静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钺锋说,从立法的本意来看是避免婚姻当事人轻率离婚、冲动离婚,以维护家庭稳定。
“当前一些法院在离婚案件中也探索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婚姻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的情况下,给予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冷静期满后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态度决定是否进入离婚诉讼程序,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离婚冷静期适用条件
①冷静要经双方同意
首先,依据最高院的规定,适用冷静期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因此并不会出现所谓法院随意的延长审限时间等,或者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借此拖延诉讼的情况。
②冷静期不白等
其次,冷静期内各方不是坐等熬时间,而是要采取积极的措施修复情感、例如做心理疏导,或开展调解工作,总之是围绕解决该起家事纠纷做正向的工作。
支持者认为,“离婚冷静期”有利于降低离婚率和维持社会稳定,防止“过度自由带来的草率任性”,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权益。所以,立法者是想减少那些小年轻的冲动,给不想离婚的人一个台阶,维护更多小家庭的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