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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年底立案难?一文教你避坑

2021.12.08

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新闻发布会,向外界表示将对年底不立案现象采取“零容忍”对经查实存在年底不立案问题突出的法院,采取“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最高法的表态为全国律师与当事人对未来改善年底立案难问题增强了信心。但问题的解决绝非一朝一夕,笔者也在此向当事人与律师作出提醒。

01

接近年底,法院更严格


年底立案难,公认的原因在于法院系统年底进行的结案率统计。法院系统对法院的考核包含了当年结案率的审查。接近年底,诉讼案件立案后法院很难在跨年前结案。这些未结案件便让法院的全年结案率降低。因而尽管最高法三令五申,法院出于减少未结案件数量的考虑,仍然难免存在对接近年底立案案件较勉强的态度。

出于以上考虑,法院面对接近年末的立案申请,从以往的经验看,各地法院立案庭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推脱立案,例如对案件的管辖问题,遇到一些模棱两可的情况时,法院更可能会选择推脱其管辖权限。在提交立案材料时,法院可能会对立案材料完整性等方面的审查更加严格,例如对送达地址确认书等非核心材料也作出较严格的要求。另一种推迟立案的方式是法院只为案件做“预立案”处理,该案只得到一个“诉前登记”,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各地存在的立案难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这一方面受法院案件压力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受当地司法机关法治建设水平影响。

从时间上,不同地域情况不同,一般十月中旬下旬后,法院接受立案难度开始增加,直到跨过元旦。


02

作为案件当事人与律师怎么办?

1. 规划好诉讼时间。

当事人和律师需对立案难度有一定预期,合理安排立案时间,避免由于立案拖延造成损失。目前进入12月,当事人与律师需要对此时的立案申请有可能会在2022年1月才能完成有足够预期。当事人与律师不用刻意规避年底递交材料,因为法院跨年后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也会按照递交材料的时间先后顺序。

2. 关注管辖问题。

高度重视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保证约定管辖符合民诉法规定,避免出现条文含义存在争议的情况。

3. 确认提交材料准确无误

疫情之后,各地法院普遍采取网上立案。当事人与律师需看清立案材料要求,仔细确认所准备申请材料没有遗漏,且符合所申请法院的格式要求。有任何不清晰之处,应直接咨询该法院相关人员。对于法院对申请材料的特别要求,当事人与律师需保持平心静气,尽量遵照法院的要求进行准备。

4. 对被放入“预立案”的情况,如该案本身不适宜诉前调解,律师可向立案庭清晰反映该案不适宜诉前调解的理由。

5. 如果法院无缘由不收案,可以拨打12368进行投诉。

总体来讲,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贯彻以及高层的三令五申,从本所部分律师的反馈看,尽管部分基层法院由于地区较为特殊以外,大部分地区年底立案难问题已有较大的改观。12月成功立案的例子也有不少。

最近两年因为疫情,网上立案被更多地应用起来,立案程序也更加便民。当事人与律师不宜对年底立案难过分紧张,在做好自身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年底立案可能对诉讼造成的影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