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工作满一定期限,每年应享受的连续休假天数。《劳动法》第45 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应依法执行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无论用人单位性质如何,劳动者均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 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 20年的,年休假 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 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场案例:
2008 年1月,牛今与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某石材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
3年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 1800元。该公司与牛今在合同中约定,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但未约定带薪休假待遇。2009 年3月20日,牛今听朋友说《劳动法》规定职工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并且还照常发工资。牛今一听立即去找公司领导,要求给予带薪休假待遇,按规定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领导以公司无休假惯例为由拒绝了牛今的请求,牛今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该石材有限公司支付年休假工资 4000元。
劳动仲裁开庭审理时,该石材有限公司辩称,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带薪年休假,故牛今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该石材有限公司的答辩理由不成立。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该石材有限公司给予牛今5天的带薪年休假工资 3200元。
本案中,牛今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牛今有权享受5天的带薪年休假。该公司拒绝牛今要求享受年休假待遇,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侵害了牛今依法应享受的休息权利,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支持牛今的仲裁请求。
这是一起因用人单位克扣职工年休假工资而引起的纠纷。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带薪年休假待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休年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按
照该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008 年9月 18日实施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5条第;
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当受年休假。”
该办法第11 条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 12个月别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 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带薪年休假强调的是休假期间带薪。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
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与工作时间的待遇
一样,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这里的正常工资绝不是最低日工资或基本工资,而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工资。带薪年休假是《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赋予职工的权利,用人单位无权剥夺,只要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制度形式不影响年休假制度:不论用人单位实行何种工资制度。不管是月薪制,还是日薪制,也不论是计时工资制还是计件工资制,都要保证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的,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体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 支付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人。”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 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 10年的职工,诸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 10年不满 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另有几种特殊群体的年休假待遇需要强调。学校老师和教职员工属于比较特殊的群体,由于老师和教职员工每年都休寒暑假,根据《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之规定,寒暑假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给年休假,但寒暑假期少于年休假天数的就应给予补足。也可以按照教师日工资收入的300%
支付年休假工资。
退休返聘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也享受带薪年休假。退休返聘人员是指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后,又被原单位继续聘用而未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即未领取养老金的,此时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依法应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7条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子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