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等规定,对于公司的登记,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采用的是形式审查,登记机关只有在认为必要时才会进行必要的实质审查。所谓形式审查,是指登记机关仅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是否齐备进行的审查,即审查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形式,而对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般不作审查。这种对市场主体“宽进”式的工商登记改革,一方面放宽并简化了工商登记条件,取消了大量前置审批,降低投资主体门槛和市场准入管制,有利于建立便捷平等的市场准入制度,但另一方面,也埋下了公民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的隐患。
20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