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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公司法第28条关于“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股东是否履行了出资义务,应以认缴的货币是否存入公司账户或非货币是否办理转移手续为标准,并不以工商行政部门的备案确定。并且,非专利技术的权属通常没有明确的证明文件,亦无明确的法律交付手段,只能以被出资企业和出资方的出资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为依据。
    2023-09-05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它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作为债务主体。夫妻双方在未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内互享家事代理权,即夫妻一方可以享有单独处理对外事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在家事代理权的行使范围内,无论对方对该代理行为是否明知或者事后追认,夫妻双方均应对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基于家事代理权而产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023-09-05
  • 订。目前,正在推进公司法再次修订。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三次审议。本次公司法修订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创新活力的体现,涵盖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注册资本登记制度、股东失权制度、股东知情权制度、清算责任等多个方面。本文结合2018年版《公司法》(以下简称“现行公司法”)和第三次审议的《公司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公司法三审稿“)探讨应该关注的“十大重点内容”。
    2023-09-0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2023-09-04
  • 【裁判要旨】1.无论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还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均应视为对合同内容相关财产的处分,属于财产性诉求,应以合同金额确定案件标的额;同时要求违约金的,以合同金额和违约金数额合并计算诉讼标的额。2.民事诉讼法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既包括同级法院之间的移送,即对地域管辖的调整,也包括上下级法院间的移送,即对级别管辖的调整。下级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应由其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3.反诉的目的是抵消或者吞并本诉的诉讼请求。反诉的存在,必须以本诉为前提,如果本诉已不存在,虽然不影响反诉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请存在,但不能作为反诉受理。如当事人继续坚持反诉的诉讼请求,可另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民诉法解释》第239条规定的情形,指的是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后,本诉原告撤诉时对反诉的处理方式,但案件在立案后确定管辖权阶段,尚未进入实体审理环节出现这一情形的,不适用该条规定。
    2023-09-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023-09-01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外国国家豁免法草案、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增值税法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学前教育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学位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
    2023-08-31
  • 案情摘要:2006年,自然人甲未经规划审批在本村集体土地上建成厂房一间。2014年5月,县规划局对甲作出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拆除决定,认定:甲未经规划行政许可,擅自在集体土地上搭建厂房,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并限三天内自行无偿拆除,逾期不履行决定,将依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查封施工现场并组织强制拆除。甲不服县规划局的决定,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认为涉案厂房确属违法建筑,依法维持了县规划局的决定。甲申请行政复议的当天,县政府控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控建拆违办)发布违法建筑限期拆除报告,载明: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和《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责令甲在第二天8:00之前自行无偿拆除违法建筑,逾期未自行拆除,县规划局、县控建拆违办将依法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因甲未按期履行拆除义务,县政府组织有关单位于报告发布第二日上午对甲的厂房进行了强制拆除。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赔偿相关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强制拆除行为程序重大违法,遂确认该行为违法。但在赔偿问题上,就是否对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损失进
    2023-08-31
  • 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问: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 答:目前理论与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能否继续适用主要包括两种观点:
    2023-08-29
  • 【裁判要旨】1.本案《协议书》加盖了公司的公章但没有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业务经办人签字,而《协议书》非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其是否依法发生效力,需要根据具体签订的经办人员是否具有公司的授权(具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授权)而定。2.尽管公章是公司对外作出意思表示的重要外在表现形式,但法律并未规定法定代表人以外持有公司公章的人仅凭其持有公章的事实就能够直接代表公司意志,某人持有公章只是反映该人可能有权代表公司意志的一种表象,不能据此认定具有表见代理的外观。3.合同效力原则上属于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审查的范围,当事人没有明确主张合同效力问题的,人民法院也可直接作出审查认定。
    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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